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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款额达1.9亿元

2015年02月05日 13: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2月5日电 (记者 陈静)2011年4月8日,温州来沪的钱晶晶,将上海一对情侣撞得一死一重伤,钱自愿赔偿人民币200万元,但却在缓刑期满后“人间蒸发”,且多次“玩失踪”,在上海法院不懈追索下,赔偿一事终得解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5日披露,2011年4月8日,温州来沪的钱晶晶,将上海一对情侣撞得一死一重伤。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钱晶晶与被害人及家属签订调解协议书,自愿赔偿人民币200万元。但缓刑期满后,未履行全部赔付的钱晶晶和家人就“人间蒸发”了。随后,伤亡家属诉至上海长宁法院并提出执行申请。法院执行局通过受害人家属提供的线索,一度找到钱父,对他实行司法拘留。然而司法拘留解除后,钱家人又再次失踪。期间,经被执行人分期缴纳,共支付受害人家属赔偿款人民币106万元,仍有人民币94万元未履行。

  此后,法院又两度派员至温州苍南县对钱晶晶下落与财产情况进行调查。2015年1月23日,钱晶晶之父钱家领至长宁法院,愿通过每月偿还人民币1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当日下午,钱家领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案件被害人墓园进行祭扫,以求谅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5日披露,两家受害人与钱家领已经至长宁法院,钱家领支付人民币10万元,并承诺自2015年3月起每月付10万直至付清。两家受害人还与其达成书面协议。

  在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顾伟强告诉记者,自2014年12月25日以来,上海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截止今年2月4日,全市法院已执结案件4975件,执行到位额1.93亿元,惠及当事人4364人。

  据了解,上海法院历来高度重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与人民群众生计休戚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2010年9月,上海高院公布《关于涉民生案件执行的若干意见》,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遵循特殊管理、快速执行、穷尽措施、便民利民的原则。2014年6月,又对该《意见》进行修订与完善,增加了风险评估、欠薪保障金垫付等切合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

  当日,黄浦区法院现场集中发放劳动工资款,向上海龙脉餐饮有限公司41名员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共计26.5万元。据透露,该案中,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上海龙脉餐饮有限公司与41名员工分别签订调解协议,同意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款。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龙脉餐饮公司一直未履行,41名员工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上海龙脉餐饮有限公司已停业关闭,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由于申请人数众多,且临近年底,多数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急于返乡过年,黄浦区法院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与人保局启用欠薪保障金先行垫付上述欠薪,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据介绍,上海法院一直着力构建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机制,包括:健全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完善欠薪垫付与追偿机制;以及推进多方救助化解纠纷机制。此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申城法院共启用欠薪保障金1539万元。

  2月4日、5日,虹口、长宁、海事、黄浦、青浦、闵行、普陀等法院分别开展了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将近日执行到位的款项累计771.5万元,发还给249名民生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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