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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谋求复婚不成心生怨恨 投燃烧瓶烧伤亲生儿女

2015年02月05日 14:2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

  夫妻感情不和被判离婚,男子数度谋求复婚不成心生怨恨。为报复前妻及其家人,他投掷燃烧瓶,将自己的一双儿女和前岳母烧伤。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阆中市法院获悉,因犯故意伤害罪,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3名伤者医药费245660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段某系武胜县人,于2009年经人介绍与阆中女子杜某结婚,2010年10月二人婚生一子小浩(化名),2012年3月婚生一女小媛(化名)。2013年底,因夫妻二人感情不和,杜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将两个孩子判由杜某抚养。

  段某对杜某提出离婚很不满,强烈要求复婚。2014年2月,段某前往阆中,将杜某带到山西务工。在段某看来,二人长相厮守可以弥合裂缝重拾旧情,最终达到复婚目的。殊不知在同年3月9日,杜某亲属前来山西将其接回老家。段某顿觉心灰意冷,欲对杜家进行报复。

  2014年3月11日,段某从山西回到老家后,从武胜驾驶摩托车窜至阆中杜某家新房子对面的山坡上蹲点,观察杜家屋内及周围情况至次日。12日下午,段某购买了汽油自制成两个燃烧瓶。13日凌晨,段某趁夜深人静之机潜至杜家门前公路边,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汽油燃烧瓶,扔进杜家二楼卧室内,造成在屋内睡觉的小浩、小媛、杜某的母亲严重烧伤。事后,段某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经鉴定:小浩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小媛面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杜某的母亲面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3月13日15时,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因对离婚不满,趁深夜采取向前妻家卧室投掷汽油燃烧瓶的手段实施报复,导致三人被烧伤,且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三被害人医药费共计245660元。

  一审判决宣告后,段某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南充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段某上诉,维持原判。(旷心怡 记者 邓成满)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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