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90后勾结他人分工协作 抢劫当“事业”获刑罚
2015年02月06日 15:50 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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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老乡”在一起不想着踏实工作,却结伙抢劫,结果双双被判刑罚。
刘某、连某二人都是90后,从西北某省来津打工。在津期间,两人认识了李某等五人(另案处理)。几位年轻人勾结在一起,打算靠抢劫干出一番“事业”。
经过密谋,这几人先是锁定了津南区某通讯店,抢劫店主及顾客的人民币、首饰、手机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又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望风、内探、执行、接应,分工明确,持刀抢劫了本市河西区某职工宿舍。当时该宿舍内员工正在打牌,刘某等人暴力获取被害人的现金、项链,共计6万余元。为了抵制被害人反抗,连某还用刀将被害人庞某砍伤。
瓜分赃款后,刘某滞留天津,连某则返回西北老家。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并远赴西北将连某抓捕归案。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理认定刘某犯有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5000元;连某犯有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10000元。(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张莹 徐明强)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