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去年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74人 剑指涉黑暴力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在去年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74人,其中含厅局级干部9人,办理了一批大要案、窝串案。以邓勇军为首的12名涉黑犯罪组织被打掉。昨天,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市检察机关保持高压态势“打虎”、“打黑”。
打掉邓勇军为首涉黑犯罪组织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141人,提出公诉14207人。
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4125人,同比上升4.8%。
邓勇军为首的12名涉黑犯罪组织成员利用“城中村”改造实行公司化运营的契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操纵董事会选举,攫取对公司和基层组织领导权,进而大肆侵吞集体财产,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批捕利用网络敲诈勒索嫌疑人
重视维护网上交易安全,批捕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诈骗等案件犯罪嫌疑人27人。犯罪嫌疑人经明等13人走私固体废物、王停等2人利用虚假诉讼进行合同诈骗、黄纯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巨大,被依法提起公诉。
对涉嫌犯罪但经审查不需要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8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76人。配合法院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68件487人,侦查机关对建议采纳率为97.19%。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共附条件不起诉13人,通知法律援助56件。
立案侦查涉嫌重大渎职受贿案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6件287人,其中大案26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1.6%;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1件87人,同比上升19.2%,其中重特大案件7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9.7%。所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74人(含厅局级干部9人)。
市经信委原主任余信国、市科技局原副局长赵杏娥、新洲区原常务副区长刘勤学、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沈烈风、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廖世平等涉嫌重大渎职、受贿案件被立案侦查。
民生领域查办一批窝串案,在民政系统查处了刘友华等25人利用殡葬用品采购、设备建设收受贿赂案;在园林绿化系统查办了徐利华等23人贪污受贿案;在社保、房管领域查处了刘伟等23人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案。依法惩治公共资源、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90人。
启动首例
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
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贪贿、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逃匿,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我市检察院启动全省首例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对立案侦查后逃匿三年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蒋谦,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包括存款700余万元、长江传媒股票48万余股及相关赃物。记者高星 实习生左一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