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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批阿里遭调查 称杭州警方办案存程序问题

2015年02月09日 08:04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

  阿里巴巴方面向公安机关举报深圳迪蒙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迪蒙”)涉嫌利用互联网损害商业信誉,杭州经侦赴深调查。此事已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在阿里巴巴方面联系深圳晚报记者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第二天,2月8日,深圳迪蒙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阿里巴巴提到的《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等文章是否属于恶意诽谤,以及为什么要屡屡在网络上发表批评阿里巴巴、淘宝等阿里系公司的文章,该公司给出了相应的回答。

  杭州警方则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确认曾派人赴深圳调查深圳迪蒙相关工作人员,并表示此案公安机关仍在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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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迪蒙:“偷税5万亿”如何得出

  新闻发布会现场,《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一文成为了诸多媒体关注的焦点。“偷税5万亿”的结论从何而来,深圳迪蒙董事长向隽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我国营业税的税率是5.5%,增值税税率是17%,这是计算应缴税额的基本依据。”向隽称,阿里巴巴成立于1999年3月10日,淘宝成立于2003年5月1日,支付宝成立于2004年12月。从2001年开始,阿里每年都要公布其全年交易总量,根据其公布的数据,14年来整个阿里累计交易总量超过100万亿,单是支付宝2014财年交易总量就突破3.87万亿元,而阿里曾多次宣布B2B每年交易总量超过4万亿,加上淘宝天猫每年近2万亿的交易总量,累计起来每年近10万亿元。

  向隽表示,阿里巴巴、淘宝上历年来发生的交易总量累计过百万亿,但没有纳税,就是一种“偷税”行为。其中只计算营业税,“偷税”的金额就在5万亿以上。如果加上企业所得税、员工个人所得税,14年来应缴纳税费远超过5万亿。

  “这就是我们在微信公众号上指出阿里逃税5万亿的依据,都是依据公开公布的数字,所做的基本分析,并未捏造事实。”他说。不仅如此,他表示由深圳迪蒙通过互联网发布的批评阿里巴巴方面的文章,包括指责其售卖假货等,都有相关的事实依据,或摘抄转发自其他互联网已发布信息,并没有自我捏造任何事实,不存在恶意诽谤的情况。

  对于这一回应,现场媒体表达了不同的疑问。有记者表示网络交易未纳税是卖家行为,与阿里巴巴、淘宝无关,不应算在阿里巴巴方面的头上,亦有人指出5万亿的数据计算得来过于笼统。对此,向隽称阿里巴巴、天猫、淘宝、支付宝等阿里系平台或服务为一系列“偷税”行为提供了相应的平台,并表示数据计算虽不精确,但反映的巨额“偷税”行为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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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迪蒙称为何屡屡批评阿里巴巴

  杭州经侦人员赴深调查深圳迪蒙员工一事发生后,网络评论不绝。有文章分析认为,深圳迪蒙是一家B2B企业,阿里巴巴则是B2B行业的龙头老大,两者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故深圳迪蒙屡屡发文,揪住“阿里巴巴、淘宝售卖假货、盗版侵权商品”等问题不放,属于一种竞争手段,存在主观恶意。

  对此,向隽在发布会上解释称,深圳迪蒙旗下B2B平台淘金地与阿里巴巴的重点服务领域不同,且淘金地以广东市场为主,二者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竞争关系。

  “我本人是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常务副会长,长期关注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我们的微信公众号也一直关注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而淘宝作为行业领袖,自然受关注较多,不仅是行业关注,社会大众也都关注。”向隽说,即使是评论言辞尖锐,也是出于对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合理建议,并无损害淘宝商业信誉的主观故意,也没有造成损害事实,更不是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对于上述新闻发布会内容,深圳晚报记者联系到阿里巴巴方面的公关人员,对方称对此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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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

  就在深圳迪蒙的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不久,2月8日中午1时许,杭州警方就调查深圳迪蒙网络科技公司一事首次进行了回应。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杭州”发文称,杭州警方依法调查“淘宝”控告“淘金地”损害商业信誉案。

  上述微博称,2月3日,杭州警方接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发现名为“淘金地”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一文,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商业信誉。杭州警方接到报案后依法予以受理。

  该微博表示,经初查,“淘金地”微信公众账号与深圳市迪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依照办案程序,2月5日在深圳警方的协助配合下,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了调查询问。目前,公安机关仍在做进一步调查。对于受理淘宝方面报案后,立案所涉嫌的具体罪名是什么,“平安杭州”微博未予明示。

  在此之前,深圳迪蒙在新闻发布会上声称,杭州经侦人员在赴深“带人”过程中存在诸多的办案程序细节,包括警员未身着警服,未主动出示警官证和传票、传唤证等公函,强行带走该公司员工花名册,调查过程中与被“带”员工发生争执等情况。杭州警方尚未对办案程序问题做出任何回应。

  深圳迪蒙方面表示,员工花名册是公司人力资源的核心机密,且与微信公众号发表言论无关,对杭州经侦人员强行带走该公司与案情无关的资料表示不解。向隽要求杭州警方立即返还相关材料,并保证不将公司核心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导致己方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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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启动刑事程序应注意谦抑性

  深圳迪蒙与阿里巴巴方面的纠纷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对此,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接受深圳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一方涉嫌发布不实信息侵害另一方的名誉权,被侵权方可以有多种救济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民事渠道、行政渠道和刑事渠道。企业认为权益受损都希望能够得到公权力的保护,但公权力介入时、启动刑事程序时应注意刑法的谦抑性。

  周泽表示,保护公民言论表达自由有着特别重要的价值,针对言论表达和批评要注意区分。当言论表达引发纠纷时,公权力的行使尤其要谨慎。他认为,企业之间的纠纷可以先通过民事渠道解决,民事解决不了可通过行政渠道解决,比如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能够采取其他手段充分抑止违法行为和保护法益时,无需动用刑事手段。

  至于深圳迪蒙所发表的相关文章是否侵权,周泽律师表示侵权与否的依据在于发布事实是否真实,是否有合法来源,是否为捏造。如果发布的是评论,则要看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 深圳晚报记者 陶琪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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