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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腐高压下为何还有人不收敛不收手

2015年02月09日 14:3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前日参加省政协分组讨论会时特别指出,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在广东也有存在。他举例,近期被调查的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经调查在十八大后收了7笔钱,一共1700万元,其中5笔共1200万元是在万庆良案发后收受的,“这种情况还不止他一个”。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下,在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列为查处重点后,一些人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这恐怕是个带有一定共性的问题。在潘胜燊之前,有海南省原常务副省长谭力,在中央巡视组已经进驻海南时,他还肆无忌惮与老板们打高尔夫球;有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在中央纪委对他宣布立案调查决定的当天,手机信息还显示其中午晚上各有一次饭局。而在黄先耀指出广东也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之前,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就曾感慨:“从最近查处的案件来看,有的人还不收敛、不收手,令人震惊。”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这样的处境按说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很不妙”,为什么一些人还是不为所动,不收敛、不收手呢?这个问题值得研究。腐败分子一般是机会主义者,总是心怀侥幸。看到“老虎”落马,认为自己不过是一只小小的“苍蝇”,也许不会轮到自己头上;或者刚好相反,认为反腐不过是做做样子,打几只“苍蝇”而已,自己的“老虎”屁股谁敢摸?或者还认为,以中国之大,“老虎”、“苍蝇”之多,自己或为“老虎”或为“苍蝇”,应该不会就那么精准地打到自己身上。

  但侥幸心理未必能解释所有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因为机会主义者还有另一面,一些人在雷霆万钧的反腐形势下,或许更愿意选择“潜伏”而不是顶风作案。这当然并不表明他们从此就洗心革面,但“不敢腐”的氛围的确也赖此形成。在此大局中,少数人竟然不收敛、不收手,这使他们仿佛成为一种“异类”。对他们而言,“杀鸡”固然没有起到“儆猴”的作用,连“杀猴”也没有起到“儆鸡”的效果。近在眼前的万庆良案发之后,潘胜燊为什么还敢收受1200万元?个中原因,或许只有当事人心知肚明。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写出忏悔录。那么,那些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被查处的人所写的忏悔录,就应有别样的价值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少数人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表明腐败活动并没有绝迹,为人们理解这一重大判断、理解反腐严峻复杂形势提供了生动素材。毫无疑问,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和事,是必须持续严厉查处的对象。因为不收敛、不收手,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在客观上都是一种故意对抗,这种行为不仅增加腐败存量,甚至可能成为腐败回潮的恶劣示范。而弄清楚为什么至今还有人不收敛、不收手,还有什么土壤让人不收敛、不收手,显然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作者为北京青年评论家 滕朝阳)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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