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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不甘退休伪造服务证和车牌当司机 两次被拘

2015年02月10日 10:3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2月9日早上9点,刚从拘留所被放出来的克隆出租司机老韩,紧接着又被移交到了成都交警二分局。15天前,他因伪造出租车服务资格证,被成都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这次是因为使用伪造机动车车牌,又被交警二分局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老韩并不是特例,仅2月9日一天,像他一样前脚走出拘留所、后脚又进拘留所的克隆车司机就有9个人。

  克隆出租

  不甘提前退休开上克隆车

  2015 年 1 月 24 日下午 2点左右,老韩开着车到解放路和一环路交叉口接孩子。这是一辆车牌号为川ATF175的出租车,看起来和其他的出租车似乎没什么区别。几分钟后,成都市交警二分局的民警拦下了老韩的车。

  老韩今年56岁,最开始是名货车司机。16年前,他成为成都市第一批正规出租车的驾驶员之一。2月9日下午,记者在成都交警二分局见到了克隆出租车司机老韩,他说:“我本来以为,我会开出租车开到领退休金。”

  2014年11月,老韩因为体检不过关,无法继续拿到出租车服务证,而被迫让自己的捷达出租车下线。“我本来打算开到60岁的,不开车没劲。”于是,不甘心被迫“退休”的韩某,将自己下线的出租车重新喷漆,改造成克隆出租车的模样,并花了100元购买了一个与自己原先下线出租车车牌号一模一样的伪造车牌。

  1个多月以后,开着克隆出租车的老韩被交警部门民警挡获,因“伪造出租车服务资格证”被成都公安公交地铁分局拘留15天。

  2月9日上午,老韩的“一进宫”拘留期到期,早上9点左右,他从拘留所走了出来。然而故事还没有结束。几个小时以后,老韩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交警二分局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走出拘留所不到12个小时,他就得再度回到拘留所,继续蹲完剩下的5天拘留期。

  交警释法

  拘留两次因多种违法行为

  成都市交管部门民警称,因为老韩等人在克隆出租车时,有多项违法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法律法规,所以根据不同的法规分别进行处罚:“伪造出租车服务资格证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使用伪造机动车车牌触犯的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不同法律法规,应该由不同的相关职能进行处罚。”

  即日起,成都交警支队将联合市交委执法总队、公交地铁分局对克隆出租车违法行为进行高压严管。伪造出租车服务资格证的司机,将受到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的处罚;而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司机,也将受到公安局交警管理局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的处罚。若同时伪造两证,处罚叠加,总计拘留时间不超过20天。

  华西都市报记者杨雪雷远东实习生孔亚鲁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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