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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改革成绩单让人瞩目

2015年02月13日 09:4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作法院工作报告。郑鄂表示,过去一年,广东省法院以“改革创新推进年”活动为抓手,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法治广东建设。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的关键一年,广东将部署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活动,打好司法改革攻坚战。

  广东司法改革的脚步,一步紧跟一步。2014年11月,广东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成立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并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巡回法庭,同时承担了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的试点任务。结合广东自贸试验区的规划和建设,推动设立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与珠海横琴新区法院一并实行全新的法院工作模式。在报告中,“首次”、“试点”、“率先”等字眼频频出现,诸如在全国率先建成以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三级法院联网同步实施的执行指挥与查控体系,全省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量全国第一,指导并推动了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在广州成立,茂名中院等4个法院成为全国破产审判试点法院,等等。同时,全省法院推进刑事诉讼改革,出台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严把死刑、抗诉等案件的质量关;在广州、深圳法院稳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建立专业化审理机制。

  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所在。此轮司法改革区别于以往的历次司法改革,在于尤其重视顶层设计。顶层设计的高屋建瓴为改革荡平了体制内的阻力与障碍,对于司法者而言已经不是改与不改的问题,而是如何改更好的问题。广东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包括1个总方案和6个子方案,特别强调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方面,要建立以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主审法官对其独任审理的案件自行签发裁判文书,承担办案责任;强化合议庭负责制,院长、庭长原则上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同时,建立法官、检察官执法办案档案,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和惩戒追责,健全和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独立公正行使,正是广东司法改革浓墨重彩之处,目前正在试点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便是在这一司法理念下的改革标兵,各审判庭不设行政级别,主审法官之间没有行政等级之差,一律平等,最大程度去行政化。

  在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同时,也应最大程度地维护司法者的职业荣誉与保证司法者的职业待遇。长期以来,司法人员一直被定位为一般公务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存在不少弊端。一方面,法官、检察官的任免条件行政化色彩重,没有体现职业特点。另一方面,基层一线司法人员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与实际从事工作的性质、强度极不对应。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要通过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增强司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坚持一线优先,坚持基层受益,体现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规律,引导优秀人才流向一线办案岗位。毕竟,优秀一线人才的多寡决定着司法能力的高低。

  司法改革既是顶层设计,同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多数改革方案只是指明了应有的方向,具体实施路径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在探索过程中,所有改革的效果评价只能是看是否符合诉讼规律并符合人民群众的广泛利益与需要。省高院在过去一年交出了一份让人瞩目的工作报告,2015年,在依法治国、推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广东法院所肩负的改革使命让人振奋。南方日报评论员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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