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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2015年02月26日 1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26日电 最高法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有效的法院职权配置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李少平介绍,《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个层面,并设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是到2015年底,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

  二是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有效的法院职权配置模式。

  三是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

  四是到2018年底,推动形成信赖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李少平介绍,《意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严格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确定的改革举措“对表”,是对中央改革任务的分解、延伸与细化。

  二是问题导向,体制革新。《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许多改革举措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三是横向联系,纵向传承。《意见》充分考虑了改革举措之间的关联性,在内容设置、进度安排、成果形式上能够相互呼应;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充分吸收人民法院前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基础上,对前几轮改革中尚未完全解决或者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的问题作了新的调整和细化。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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