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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51人因涉责任事故渎职犯罪被检方查办

2015年02月27日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先后受理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61件,初查628件,立案侦查593件851人。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向记者提供的信息。

  检方消息称,其中江苏、黑龙江、江西、广东、浙江、云南、湖南、河南、重庆、新疆、安徽等地查办案件均呈上升趋势,广东、山西、江苏、河南、黑龙江和云南等省级检察院还带头组织查办了一批重特大事故案件,并深挖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4年最高检直接参加国务院调查组介入特别重大事故调查4起,先后组织力量介入了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等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指挥立案侦查上述事故背后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9件49人。

  一年来,中国检方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办了一批瞒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如河南省检察机关通过对鲁山县融宁丰煤矿2009年发生的“12·22”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2040.2万元)及瞒报案的调查,依法对鲁山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黄永东、总工程师谷三国、鲁山县国土资源局煤管二站副站长鲍建伟等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立案侦查。

  最高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承担起查办危害安全生产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责。灵活运用介入调查、依法独立开展调查和立案侦查等方式,切实提高事故调查的介入率和调查率。对事故发生后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邀请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的,必须做到件件介入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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