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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谈家暴犯罪社区矫正:定期报告确保不再犯

2015年03月04日 1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司法部谈家暴犯罪社区矫正:定期报告确保不再犯
    3月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相关情况。《意见》从基本原则、案件受理、定罪处罚、其他措施4个方面,对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指导意见,全文共25条。会上还公布了五起涉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中新社发 李慧思 摄

  中新网3月4日电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巡视员刘宪国今日指出,对因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社区矫正机构要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外出审批、进入特定场所的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监督他们遵纪守法,不发生包括家庭暴力犯罪行为在内的新的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法等四部门今日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及公布典型案例。

  刘宪国表示,对因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社区矫正机构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在监督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外出审批、进入特定场所的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监督他们遵纪守法,不发生包括家庭暴力犯罪行为在内的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仍然有家庭暴力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视情节及时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符合法定收监条件的,及时提请收监执行刑罚。

  在教育方面,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比如在思想、法治、道德方面的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案矫正。组织他们参加公益性的社区服务,增强这些人的法制道德修养,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对有心理障碍的,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帮助重塑健康健全的人格。

  在帮扶方面,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落实临时的救助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家庭生活困难,维护家庭生活的正常和稳定。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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