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市民偏信虚假广告 购进烟花爆竹制造设备被刑拘

2015年03月04日 13:4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近日,乐陵市公安局将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的王某依法刑事拘留,被抓时,王某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法了。

  原来,民警在对市中街道办事处某一处出租房屋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见一出租房屋房门紧闭,可是透过窗户里面有林林总总的化工原料和机械设备。

  租房人王某称2014年11月份,与同村韩某、李某在湖南长沙某农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进了制造烟花爆竹的设备一套及原材料一宗,在这个租用的民房内生产加工烟花爆竹,其中400多个已装药封底的烟花弹已经制作完毕。

  懵懂无知的王某三人直到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才意识到自己没有生产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合法手续,王某称“一开始就是我们从电视上看这广告,我们三个商量好了就上了长沙,人家试好设备给这个合法经营证件,交了一万块钱订金后我们就回来了。11月20日左右,设备就发到了,技术员来了给调试设备,做试验品,放了几个礼花,带来的化工嘛的,试验好了以后就回去了,说是年前带着几种新化工原料再来培训技术,出产品,一共花了七万四千八。”

  王某坦言自己只是觉得好挣钱,来钱快,在对方的热情招待下,一时头脑发热竟然没有申请合同中关于生产制售储运烟花爆竹合法证件手续办理的相关规定,只是一味的认为,已投了钱,对方就会帮助办理相关手续,然而合同中只明文规定了可以提供对方公司合法证件手续。这一来二去,王某等人“赔了夫人又折兵”。(记者 李榕 通讯员 苗丛)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