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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邹碧华精神”助推司法改革

2015年03月04日 15:4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

  编者按:邹碧华英年早逝,网上网下哀思如潮。“法官当如邹碧华”、“燃灯者邹碧华”成为全社会给予他的评价。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邹碧华精神”不仅仅是全国法院的宝贵财富,已成为全社会崇法尚德的象征。从今日起,本报开设“邹碧华精神”启示录专栏,旨在把“邹碧华精神”继承发扬下去,以邹碧华为榜样,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当好先行者、排头兵,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这也是对邹碧华同志最好的纪念。

  大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将严格要求与热情关怀相结合,进一步关心爱护干警,支持法官依法履职。如何真正从邹碧华同志身上有所学、有所悟,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以来全国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汲取先进模范的精神财富,关键在于结合现实找准切入点。邹碧华法官的不幸辞世,不经意间在网络上掀起多达数十万法律人的自发悼念活动。自发,源自内心真诚的认同。认同,源自邹碧华自身所体现的高度专业性和敬职感。专业是每一位法律人入职之初就梦想的职业水准。专业同时也是众多司法体制改革举措背后的行为原动力。无论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还是法官员额制试点,举措的背后都折射出提升法官职业专业化程度和敬职感水平的目的预设。敬职,是法律人取得司法体制改革共识的精神支柱。因此,可以通过充分汲取邹碧华法官遗留的精神财富,为负重前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添加宝贵的思想推动力和精神感召力。

  提升法官职业的专业化程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头戏。邹碧华法官独特的人格魅力正是由其高度专业化的司法素养和能力所烘托。专业,是司法体制改革宏观决策与这位先进法官代表在历史与现实中的交汇点。提升法官职业的专业化程度,就必须将法官群体作为掌握专业知识与技术的类别予以单独序列管理,就必须确保审判权运行过程中得到审判辅助性权力的高度配合和支援,就必须实现审判权的运行免受任何不当干预,最终使“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成为审判事业的新常态。在邹碧华法官亮点纷呈的职业生涯中,诠释的就是这样一种司法专业的高水准和高要求。作为一名法官,他以一部《要件审判九步法》影响了全国众多民商事法官的审理思维和方式。作为一名法院高层管理者,他立足当下、放眼世界,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宽阔的理论胸怀开拓创新。仅仅在调研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这个具体问题上,他就对世界各国的法官薪酬待遇进行了系统整理,并以详尽表格的形式进行高度形象化的对比展现。这种主动寻求审判及司法管理工作规律性现象的可贵精神,无疑值得正处于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每一位法官深刻铭记和自省。唯有法官自己主动将专业化当作尽职履责的基本线,相关司改举措与探索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自发支持与拥护,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提升司法职业的爱岗敬业水平,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点。邹碧华法官广受法院系统内外人士的敬仰正是源自其无可挑剔的爱岗敬职精神。改革是利益的取舍。在改革推动过程中,每一位法院人都可能面对切身利益减损带来的阵痛。有的助理审判员可能会被安排从事法官助理或者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有的书记员在通过预备法官培训后本应很快实现自己的“法官梦”,却只能在过渡期内担任法官助理,并在将来面临更加激烈的进入法官员额范围的竞争。如果缺乏足够的司法敬业精神,没有对法官职业拥有高度信仰和诚挚追求,将不可能在调整范围如此深刻的司法体制改革历史大潮中安心履职、静心执法。要提升法院人的敬职感,就必须以宪法法律信仰为基、以法官职业梦想为本、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信念为据、以严格司法要求为形,全方位夯实筑牢法院人的爱岗敬业理念,为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奠定可贵的思想基础和共识平台。邹碧华法官在同事眼里是出了名的“工作狂”,不仅自身承担了繁重的审判及管理工作,还完成了大量的授课讲学工作。在有限的时间里,邹碧华法官真正做到了时刻扑在工作上、分秒投入职业中。达到这种一心一意的勤奋状态,内心中没有树立高水平的敬业感是无法长期坚持的。因此,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在全体法院人精神上树立的敬职感,全部可以在邹碧华法官遗留的精神财富中找到答案。历史与现实又一次交汇在一位优秀法官的生命印记中,朝向未来闪耀着绚烂光彩。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像邹碧华那样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改革,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

  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历史性决策中的重要组成内容,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宏观蓝图的实现效果。周强院长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把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以问题为导向,需要先进精神的引领。方法论的运用,更应重视将一切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的观点理念当作深化改革的助推力。改革不仅是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更是精神层面的凝心聚力。先进精神的推动力和感召力,在改革攻坚克难、爬坡上坎、负重前行时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当前,在全国法院掀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之际,要尤其注意充分汲取邹碧华同志可贵的专业化职业水准和高水平敬职精神,将专业化与敬职感转换为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源泉,以实际行动告慰英灵、公正司法、稳步向前。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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