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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烟花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2015年03月05日 14:5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记者从浙江永康市检察机关获悉,3月4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2·19”烟花爆竹零售点爆炸事故涉案店主陈文雄。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文雄在永康市象珠镇经营有一家烟花爆竹销售店。为追求烟花爆竹销售量,违反烟花爆竹储存、销售、使用等管理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库存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5死3伤的严重后果。(记者方列)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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