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男专抢主干道违停轿车 一个月内多次作案终获刑

2015年03月06日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两名男子把抢劫目标瞄准了停在主干道边上的违停小轿车,在一个月内实施作案多次。近日,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等二人涉嫌盗窃、抢夺、抢劫罪案经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等二人因犯盗窃、抢夺、抢劫罪,数罪并罚,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张某、杨某驾驶套牌小轿车,往返深圳市北环大道或滨河、滨海大道等主干道伺机作案。由杨某负责驾驶套牌车辆,张某负责选择作案目标和实施作案。二人发现作案目标后,杨某先将套牌车辆停靠在作案目标车辆的反向车道位置,再由张某穿过车道到作案车辆旁边,用手电筒照射车内寻找财物放置位置,以弹弓迅速砸破车玻璃盗窃或夺取车内财物。如遇车主在车内时,张某用胡椒喷雾剂喷射车主,再快速上车熄灭发动机,继而威胁被害人抢得财物,然后迅速回到杨某驾驶的车辆上逃离现场。二被告人于2013年9月14日至10月15日多次盗窃、抢夺、抢劫,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犯罪分子利用车主疏于防范的心理,屡屡得逞。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外出办事时要将车停在有人看管、具备安防措施的地方。且车内尽量不要留存现金或贵重财物,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记者王纳 通讯员吴娜)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