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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家暴立法要宽容“以暴制暴”

2015年03月08日 13:5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呼之欲出。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提出,反家暴法预计将在今年8月提交审议。得知这个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执委尚绍华(见右图)深感欣慰,她曾连续8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反家暴立法的相关提案。7日,她再次呼吁,反家暴立法应该高度重视“以暴制暴”。

  尚绍华已连任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关注家庭暴力多了,一些公益机构就反映他们调查的情况,尚绍华也去湖南长沙等地深入调查。她说,我国家庭暴力面很广,一些案件触目惊心,“这让我无法忽视在家庭暴力中妇女这个弱势群体,我必须一直关注下去。”

  “家庭里,一些人受家庭暴力多了,她们产生强烈的恐惧感和无助感,担心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在这种心态下,这些人的精神状态十分脆弱,处于崩溃边缘,一旦其认定施暴者对自己及家人有致命威胁,就会在施暴者没有防备或防备较弱时(如熟睡、醉酒等)先行下手。”

  尚绍华毫不掩饰自己对遭受家庭暴力伤害妇女的同情。她认为,伤害他人致死,显然触犯刑法,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人来说,她们“以暴制暴”应该属于自卫或者激情杀(伤)人,都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一般都会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和社会舆论的同情。对这类案件进行轻判,符合法律的原意,符合民众的心愿,也给了加害人一个回报社会、亲人的机会,使加害人能尽早回家抚幼赡老,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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