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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环保局排查9企业锁定河水“逢雨变色”污染源

2015年03月10日 09:2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3月8日,有网友在三水区本地社区网站新三水网发帖称,三水区石湖洲移民村河涌出现水体污染,并发出数张疑似受污染河涌图片。9日,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就此事作出回应,证实该地河涌的确出现水体污染,目前环保部门已确定污染企业并责令其停止排污,相关水体修复工作也已展开。

  3月8日,一位名为“自动隐藏”的网友在三水社区网站新三水网发布一篇名为《石湖洲移民村村后河涌水严重污染》的帖子,文中称石湖洲移民村出现“严重河涌污染”,并且“一天一个颜色,逢雨必臭”;同时,该作者还贴出于3月5日和8日拍摄的共4张图片,图片显示该段河涌水质浑浊,水体呈现蓝色。

  该帖子发布后,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截至3月9日下午5时,该帖共有17条评论,其中大部分网友对“蓝河涌”的出现表示惊讶和愤怒,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及早介入进行处理。

  3月9日,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证实网友“自动隐藏”所指的石湖洲移民村河涌确实出现了水体污染。

  三水区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8日当天,在收到网友反映的水体受污染问题后,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即联合云东海街道办前往现场调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企业9家。

  综合现场观察情况以及监测初步结果显示,此次污染问题为染料类污水导致。经过连续排查,环保执法人员最终确定污染源来自华韩卫生包装材料厂。该企业位于321国道旁,其在生产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印刷油墨废水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排入河涌,造成河涌水体污染。

  对此,环保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印刷生产线运行及其违法排污行为,并将依法对其从严查处。上述负责人表示,若企业拒不履行整改要求,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对企业相关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据了解,截至3月9日下午,受污染河涌水体色度已明显减弱,污染得到控制。目前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正在对受污染河涌水体进行进一步修复。

  此外,三水区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水区今年将结合河涌流域整治开展沿涌企业整治工作,而此次污染所属区域也是今年打击的重点之一;同时,该局还对网友积极举报污染的行为表示感谢,而对于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环保局将按照有奖举报制度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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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污染环境最高可获20万奖金

  顺德区鼓励公众参与执法监管,拟大幅提升举报奖励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嘉麟)顺德市民举报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9日,记者从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获悉,顺德区举报环境违法、非法客运和偷采(运)河砂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区希望以此鼓励公众参与执法监管。意见征求将至12日。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这份办法中除2个条款是针对非法客运和偷采(运)河砂行为的,多达8个条款是针对环境污染举报事项的。

  这份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奖励办法与现行实施的举报奖励办法相比,这份新的办法给予的奖励额度大幅上升,最高奖励额达到20万元,是现行奖励办法的2倍。而这个最高奖励正是针对举报污染环境的。

  该办法提出,市民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实属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法院判决后,每宗奖励标准为10万元。

  该办法指出,这些违法行为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等“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如这些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被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的,经法院判决后,每宗奖励标准为20万元。

  ■举报方式

  届时,举报人可通过电话(24小时热线电话12319、12369)、来访、信函、电子邮件(邮箱:hycg@shunde.gov.cn">hycg@shunde.gov.cn)等举报方式,向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反映违法行为。

  举报人应向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车牌号码、船只特征等)、违法事实发生地址、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伟胜 通讯员/薛竹梅)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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