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商家承诺购物送大米拒兑现 老人三顾未果

2015年03月13日 15:4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商家春节前做活动,承诺“购物满80元送十斤米”,但当消费者凭票领取大米时,却被告知活动提前结束,无法兑现。近日,本报“3·15维权热线”接到市民郑先生的投诉,反映其在春节前的不公消费遭遇。

  顾客反映>> 购物满80元,没领到大米

  10日,年近70岁的市民郑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2014年12月18日,他在章丘大润发超市购买了80多元钱的物品,到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提醒,购物满80元可以免费领取十斤大米,到指定的领取点领取粮票就可以兑换。

  随后,郑先生在领取点领到了一张标注着“凭此票免费领取10斤大米”的“粮票”。领取点的工作人员告诉郑先生,领大米的活动是大润发超市和一家企业共同开展的,在大润发消费,在该企业指定地点兑换大米。

  “第二天上午我就去了兑换处,但是没领到大米。”郑先生说,去了以后才得知,粮票分时间段兑换大米,自己所拿的红票是规定下午去拿大米的。之后,郑先生又挑了一天下午前往,但又发现大米只发给规定时间内去的前20人。第三次到了今年2月中旬,郑先生赶了个早,刚吃完午饭便骑车前往,结果发现兑换处贴出了一个大大的“告示”,标明兑换大米的粮票作废了。

  “粮票上明明写了3月份才作废,怎么他们2月份就提前作废了?”郑先生觉得很不值,自己大老远跑了三趟,最后一次却被对方“放鸽子”。“说我没看清票上的标注也就罢了,可是你说好了给大米,却自顾自地取消,那就不对了吧。”

  记者调查>> 活动合作双方说法不一

  与大润发合作的企业相关人员介绍,这个活动最初是他们策划的,希望能够通过活动增加客户。在与大润发方面洽谈后,双方达成了合作,大润发同意在收银处告知消费者购物满额后可领取大米,他们则负责发放粮票和兑换大米。

  大润发售后服务的负责人高经理却不同意这个说法,“我们两方不是合作,大润发只是给他们提供个地点,这个活动的开展跟我们没关系。”高经理认为,郑先生领不到大米,完全是另一方的责任,超市既不负责大米的准备,也不负责大米的发放。

  而对于活动发放“粮票”的提前作废,双方也给出了不同的答复。超市合作企业方面表示,活动所用的大米,起初是从大润发购买后再发放给消费者的,但当大米送完再联系大润发购买时,大润发单方面表示终止合作。“我们当然想继续这个活动,当初双方协商3月份截止,但大润发单方面终止后,我们也只能从别处购米发完最后一批,并贴出了告示。”

  而大润发方面称,活动的终止是对方的决定,双方之间没签任何协议,对方说不搞活动,大润发方面没有权利去要求对方继续搞活动。高经理表示,发放粮票时,大润发既没有登记,也不负责发放,是否能拿到大米,取决于对方。

  律师说法>> 超市做出承诺,理应担责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王立江表示,当超市方面告知消费者以购物满额为条件,可以领到免费大米,并由消费者领到粮票时,可以视为双方达成了合同关系,超市应当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同时,超市有责任确保有充足的大米用于赠送,否则消费者未主动放弃领取权利却无法获得时,说明超市存在虚假承诺。

  对于粮票的提前作废,王律师认为,超市与其合作人实际是一体的,都应当做到对消费者足够的、善意的提醒告知,否则是单方面的变更合同,是无效的,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整体来看,作为超市,有涉嫌虚假承诺、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最终,在记者协调后,合作企业表示,考虑到老人多次前往,确实不容易,愿意给老人补送大米。大润发则表示,可以帮忙联系,要求其补发。(记者 王帅)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