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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用POS机刷卡套现350万 涉嫌非法经营被批捕

2015年03月17日 14:3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刘某利用自己、妻子和朋友的多张信用卡,刷POS机套取现金。 通讯员供图

  蓬莱一小老板刘某利用自己和家人的10余张信用卡,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套取现金达350余万元,信用卡成为他日常资金周转的“提款机”。蓬莱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0月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现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9月,蓬莱市公安局办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在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办公场所进行搜查时,发现有大量信用卡及无线POS机数部。经了解得知,刘某手中的POS机是从网上购来的。种种迹象表明,刘某有POS机套现的嫌疑。

  后经大量调查证实,刘某从网上买来9台POS机用于套现,除此之外,他还在某装饰材料市场经营着店铺,是个名副其实的小老板,其店铺也对应着多部POS机,他利用自己、妻子和朋友的多张信用卡进行非法套现。

  据警方调查,刘某自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在POS机上虚构交易套取现金达350余万元,用于店铺日常的资金周转。

  据办案民警介绍,使用信用卡消费可享受最长56天的免息期。刘某利用POS机套取大量现金,等于实现了“无息贷款”,只要刘某在免息期内将钱还上,就是被允许的。刘某利用手中的10余张信用卡,实现了“拆东墙补西墙”式的套现,也就是说,一张卡片即将达到还款期限,他就再套取另一张信用卡的现金还款,以此实现循环。但是,刘某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此行为涉嫌非法经营,扰乱了市场秩序。

  2014年10月,蓬莱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现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徐忠 唐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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