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
2015年03月19日 09:09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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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环境资源纠纷案件数量较快增长、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要求提高等情况,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据介绍,这对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全面正确施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环境保护审判庭主要职责为:受理全省复杂、疑难、影响较大的涉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环保案件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发还的环境保护案件;负责全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
河北省高院环境保护审判庭采用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的模式,打破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界限,将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件进行专业化集中审判,充分发挥三大审判在环境法律保护上的合力,提高环境保护司法的效率和能力。(记者李增辉)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