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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破除党内庇护关系网须标本兼治

2015年03月24日 10:1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分析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官员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一人落马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大老虎”背后,团伙腐败严重,利益勾连、相互庇护、拉帮结派,如所谓的“家族帮”“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等等。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再次表明了党中央治理“帮派”“团伙”的坚定决心。

  家族式帮派和权威式帮派

  党内拉帮结派就是居高位的官僚通过拉拢僚属、亲信等来形成自己的派系,而各派系之间互相角逐,同时也与国家权力角逐。其实质就是建立自己的庇护关系网络,漠视法治,搞人身依附,进行利益的相互输送。

  在庇护式腐败关系网络中,庇护者(位高权重者)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公权力、公共资源来构建庇护网络,为被庇护者(亲朋好友、亲信、拥护者)散播利益和好处;而被庇护者则提供自己的忠诚或输送其他利益(金钱、美色等)。在这个庇护关系网络中,庇护者与被庇护者往往抱成一团,利益均沾,形成腐败的封闭圈子。圈子里面的人构成互惠关系、相互勾连,牵一发而动全身。毫无疑问,党内拉帮结派,搞团伙主义、山头主义,是集体腐败、抱团腐败的重要原因。

  从构成党派庇护网络的主体来看,有两种突出的表现形式:一种是家族式帮派,一种是权威式帮派。

  所谓家族式帮派是基于姻亲、血缘关系或同族、同乡、同门等关系建立起来的,以人情为纽带,领导干部与近亲好友之间相互庇护、分工协作,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腐败利益共同体。领导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或者公共资源为自己的亲属谋求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共享。在近年查处的腐败大案中,家族腐败的案例屡见不鲜,夫妻、父子、父女、近亲等都经常有涉案,官员个人腐败的背后,是整个家族的腐败。

  而党内权威式帮派则是基于权威而建立起来的。领导干部身边人如秘书、司机以及下属,因为双方所处的角色地位的不同,从而形成上下级庇护网络。上级居于主导地位,下级需要上级的庇护,通过提供自己的忠诚或其他贿赂如金钱等来换取,而上级施惠于下级如许愿封官等,上下级之间利益均沾,共生共荣。

  党内庇护关系网络的成因

  党内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建立庇护关系圈抱团腐败,背后既有历史原因,更有现实因素。

  从历史原因来看,中国几千年来的人情社会是这一腐败现象的重要文化土壤。封建文化和封建官宦政治,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了注重“情理”而非“法理”的关系型文化。专制与人治的糟粕影响深远,归结起来主要是家长制思想、封建宗法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影响严重。而今这些腐朽思想在党内依然存在,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干部选用基本原则,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山头主义,编织关系网,位高权重的核心人物与一批关系紧密的“身边人”“亲信”勾结,形成互相庇护的腐败圈。同时,“法不责众”的思想也使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投机心理,认为躲在庇护圈中,即使“东窗事发”,也能互相遮掩,集体分担,“一致对外”。

  从现实因素来看,一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漠,缺乏纪律意识和政治自觉;另一方面,制度建设的缺失为党内拉帮结派盛行留下了可乘之机,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体制,对上负责、以官选官的色彩浓厚,这无疑赋予了位高者在人事上的权力,为他们搞人身依附、许愿封官提供了机会。

  庇护关系网络祸国殃民

  党内干部拉帮结派,建立庇护关系圈子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寄生、利益输送关系,是把公共权力当成私人物品,负面效应是十分显著的,其危害祸国殃民,主要表现在:

  首先,它严重破坏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使党内生活充斥着各种“潜规则”,党组织的团结、凝聚力与战斗力受到严重的损害。

  其次,它导致团伙腐败、共同贪腐,形成腐败的“合力”,甚至推动腐败态势愈演愈烈。

  再次,它助长了个人腐败,使得个人更加有恃无恐、更加疯狂地去敛财腐败。

  最后,它严重危害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社会风气。

  党内庇护关系丛生,拉帮结派盛行,其实质就是不讲政治原则、不讲党性,如果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必须坚决反对这种庇护关系网络的生成和存在,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立足于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整治党内的拉帮结派,破除庇护关系网络。首先,要加强教育,铲除拉帮结派生存的土壤;其次,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来查处腐败的庇护圈,加大惩治力度,使领导干部不敢拉帮结派;再次,要强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这包括建立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完善监督制约制度等。

  (田湘波 谢立芳 作者分别为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研究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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