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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堵住恶意欠薪

2015年04月03日 09:2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数额标准》,并下发全省法院执行,让恶意欠薪的“量刑”有据可查。

  规定的出台,无疑加大了恶意欠薪的风险成本。事实上,有些企业在薪酬支付上,之所以敢能拖则拖、能赖就赖,甚至有的卷走工钱“玩失踪”,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对恶意欠薪还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如今,恶意欠薪将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此间“利弊”,企业要好好权衡一下。

  当然,即使有了规定,也依然不能排除个别企业铤而走险。而即使将其绳之以法,欠薪终究已是既成事实,员工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尤其对于不少农民工而言,靠工资养家糊口,本来就耽搁不起,即使薪酬被追回,也已经影响了正常的生活。被恶意欠薪,显然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因此,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对欠薪的源头预防。实际上,有些地方已有针对性的法规和制度设计,比如工资备付金制度、工资支付公示制度,这无疑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欠薪的发生。而这,是我们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钱夙伟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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