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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4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涉案国企高管平均51岁

2015年04月10日 08:2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2014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报告》发布

  涉案国企高管平均51岁受贿罪居首

  《2014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4月9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发布。《报告》共收集案例534例,其中国企高管268例,民营企业家266例;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件共519例,其中国企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263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256例。案例来源主要是新华网和搜狐网。

  根据《报告》,在263例国企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例中,约有7例案件主要犯罪或犯罪嫌疑人是女性,其余都是男性,男性占97.3%的比例。

  至少有17例案例都是2人以上共同犯罪,约占总案例数的6.46%,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30人,平均每例案例涉7.76名人员。

  根据媒体报道时间推算出,涉案的82位国企高管于2014年总年龄4226岁,平均年龄51.54岁。

  其中2014年落马的国企高管中,查明年龄的38位国企高管,总年龄2016岁,平均年龄53岁稍多一点。

  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87例案例共触犯23个刑法罪名,共触犯127个(次),平均每例触犯约1.46个罪名。其中,受贿罪57例;贪污罪20例;挪用公款罪14例;挪用资金罪5例;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4例;私分国有资产罪3例;职务侵占罪3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例;行贿罪2例;诈骗罪2例;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2例;重大责任事故罪2例……

  进入法院开庭阶段的70例经济案件共计涉案金额23.6445亿多元,每案平均涉案金额约3377.8万元。其中59例存在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内幕交易罪及诈骗等贪腐案例,这些罪名下的贪腐总额达8.7948亿多元,平均每案贪腐所得约1516.36万元。

  在58例一审或二审作出宣判的案件中,判处死刑的1人;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3人;判处无期徒刑的8人;判决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包括15年)10人;判决有期徒刑10年以上(包括10年)不足15年的15人;有期徒刑5年以上(包括5年)不满10年的15人;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1人;判处免于刑事处分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3人。

  2014年度,有1例被判无罪。

  这些人中,至少有7位企业家担任过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其中至少4人为担任过全国人大代表,3人担任政协委员。还有数人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企业家犯罪报告称官商合作遭遇“滑铁卢” 国企“大虎”之下众高管抱团腐败

  9日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随着反腐败“打老虎”的深入,曾经依傍高官权力的企业家不断落马。

  企业家依傍权力需谨慎

  在这些落马的企业家中,有曾经依傍军中“大老虎”的“铁路大亨”、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春成工贸集团董事长王春城;依傍江西“大老虎”的“福布斯”中国富豪、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方威等。

  此外,中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纪检组组长王立新;中石油集团辽河油田公司党委书记周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副总裁薄启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薛万东;中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栗东生;中石油在加拿大地区的实际负责人李智明等等,无一不是权力的依傍者。

  还有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贺贵元;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原董事长胡建伟;曾为山西“首富”的山西金业煤焦集团董事长张新明;曾经“七千万嫁女”引发轰动的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邢利斌等人,也与权力保持着暧昧不清的关系。

  “企业家依傍权力需谨慎。”《报告》说。

  打掉“一虎”往往牵出一伙

  国企“大老虎”腐败,又引出一群企业高管落马。

  如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落马,随后就有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润集团副董事长的王帅廷落马。接着,先后还有华润集团副总经理蒋伟、华润集团原审计总监黄道国、华润电力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王玉军、华润置地董事会原主席吴向东、华润置地董事会副主席王宏琨、华润金融CEO吴丁、华润集团协同办主任张春等先后落马。

  又如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落马,中国黄金集团总经理王荣湖、中国黄金集团总工程师杨志刚、中国黄金集团资源开发部投资经理王志江、中国黄金集团地质资源部副经理刘铁侠等,也纷纷落马。

  王荣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事实说明,在国有企业,跟着领导学,也是有风险的。如果上级腐败,就跟着腐败,一时没事,但很难一世无事……”

  与高官合作一损俱损

  在这些案件的背后,王荣利将其原因总结为“官商合作遭遇‘滑铁卢’”。

  “多年以来,要在社会上从事企业活动,首先想到的是有没有‘关系’、‘背景’或者‘靠山’,如果有的话就‘一荣俱荣’甚至‘鸡犬升天’;没有的话干脆就‘算了’,免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王荣利说。

  他表示,这样的思想既存在于与“大老虎”建立起“关系”的国有企业高管或富豪企业家身上,也表现在与各种各样“硕鼠”或者“大老虎”以及掌权者、官员有着“关系”的普通民营企业家或者小型企业主身上。

  如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集团主席陈卓林、山西商人丁书苗、曾经“七千万嫁女”引发轰动的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邢利斌、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立昌、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杜伟、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华邦嵩、北京事通恒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董江元、陕西南海矿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侯新民、陕西鸿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世春、江西大富集团董事长何春明、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旭等人,均是这类群体的典型代表。

  “这些企业家的背后,都有与高官合作的影子。当他们掌权的时候,这些企业家的生意也做得顺风顺水;而当他们落马之后,这些企业家不仅生意难做,甚至连自身的自由都可能失去。”王荣利说。

  为了解释得更清楚,他特别用了那句经典的电影台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 的!”

  去年多位落马国企高管涉及文化产业 清水衙门被证明也有油水

  9日出炉的《2014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证明了传统的“清水衙门”也有贪腐空间。去年落马的多位国企高管中,有不少来自以“清水衙门”自居的传媒、文化行业。“看来这些行业并非没有‘油水’,也仍不乏‘苍蝇’。”《报告》的发布者、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所执行所长王荣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报告》中,曾经的文化名人斯文扫地。

  峨眉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四川省电影公司总经理张北川因受贿被判刑。

  广州日报原社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戴玉庆案尚未结案。

  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胡传道正被审理。

  知音传媒副总经理朱家君被刑事拘留。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原副社长王一义被立案。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总经理、原楚天都市报总编辑张勤耘被调查。

  21世纪报系总编、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CEO沈灏、21世纪报系总经理陈东阳等等二十多人被逮捕。

  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王俊国、中版教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罗争玉、世界图书出版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跃明被立案调查。

  中国录音录像总社社长、党委书记王笑然接受调查。

  四川绵阳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和金、邱兴元、兰继坤受审。

  “连文化人都丧失了起码的清白与尊严,可见中国国企的腐败多么可怕!这个问题恐怕又是到了’非重视不可’、’不得不改’的地步了。”王荣利说。

  王荣利介绍,在2014年收集的263例国企高管案例中,石油、煤炭、电力等能源领域高官犯罪或者涉嫌犯罪格外突出,占44例以上。

  其中,煤炭领域至少21例,包括神华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神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文江;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副总裁华泽桥;山西省最大的企业晋能集团董事长刘建中和晋能集团总经理曹耀丰;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贺贵元;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原董事长胡建伟;山西兰花集团能源集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武新福;山西大同煤运公司原总经理张宽礼;郑煤集团原总经理、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原董事长姜光杰;鹤煤集团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中原煤化集团原董事局主席兼党委书记李永新;郑煤集团党委常委、郑煤电总经理祁亮山;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忠省;咸宁市蒲圻矿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苏必成等。

  石油领域15例,包括中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纪检组组长王立新;中石油集团辽河油田公司党委书记周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副总裁薄启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薛万东;中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栗东生;中国石油天然气重庆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彭小虎;中石油伊朗公司总经理张本全;中石油在加拿大地区的实际负责人李智明;中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宋亦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杨国玲;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玉门油田公司原副总经理孙卫东等。

  电力领域有8例,包括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黄保东;国家电网华北分部主任、党委书记朱长林;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燕福龙;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银川供电公司原总经理马林国;华润电力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王玉军;安徽省康源电力公司原董事长李真等。 (本报记者张维)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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