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一保安请假未获批用烟灰缸砸伤上司获刑三年半

2015年04月14日 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4月14日电 (索有为 蒋春香)仅因请假得不到批准,就向保安经理扔烟灰缸致其重伤。广东清远法院14日通报,该名酒店保安日前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六个月。

  庭审现场,被告人阿丰与受害人阿林言辞激烈。“我请假看病他都不相信我,还不给工资就让我离职并用拳头与茶壶打我,我实在气不过才顺手扔了烟灰缸,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被告人阿丰说。

  “才入职几天就要请假,还说是被黄蜂蛰了,谁信啊?去医院检查也证实没啥病,不同意请假就说不干了,要结算五天的工资。才争吵几句就用东西砸我的左眼……”阿林回应道。

  法院查明,2014年2月11日20时许,刚入职某酒店几天的保安阿丰向保安经理阿林请假,称黄蜂蛰了要去医院看病。阿林不信,遂亲自带他去医院检查。返回酒店后,阿林让阿丰继续上班,但遭到阿丰的拒绝。随后,两人发生争执。阿林先动手打了阿丰,阿丰就持烟灰缸将阿林左眼打伤。经鉴定,阿林损伤为重伤二级,属七级伤残。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阿林存在一定过错,且阿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阿丰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