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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5年04月15日 09:2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浩

  中国司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呢?主要还是公正问题,司法的公正度还不高,司法的公信力还有待提高。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明白,这么多年来,民事司法改革采取的一些措施。比如说在2007年的时候,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做了重大的修改,当时修改了两个程序,其中一个程序就是审判监督程序,修改这个程序它的主要宗旨之一是要解决申请再审难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2007年修改的时候,就把申请再审和经过审查以后进入再审的案件原则上改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来申请再审,经过审查,如果需要再审,原则上也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这样一种做法,其实和西方国家关于再审制度的管辖法院有着根本的不同,无论是德国、法国、日本,还是其他的西方国家,再审都是由原审法院来进行再审的,而不是由它的上一级法院。这个差别它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在这些国家,司法公正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司法的公信力是比较高的,所以,不必担心这些问题。如果确实存在再审的案件,由原审法院来审,不会产生不公正以及再审难的问题,但是中国确确实实有这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的民诉法要修改。

  在今年的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一个新的司法解释,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里面,对于再审的案件,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做了很多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限制性的规定也是有原因的。最高法院经过调研以后发现,全国各级法院,凡是提审案件,由上一级法院来审的,再审的纠错率一般都高出指令再审案件十个百分点,这样的结果表明由上一级法院来审比指令下级法院来审更有利于纠错。

  这样的法律修改也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好,都说明了中国当下司法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要解决司法的公正问题,要解决如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问题。因此,我觉得这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的一个显著的特点,也是中国司法改革必须要遵循的规律,必须把改革的重点牢牢的把握在如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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