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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不考试办驾照”为由诈骗51万 获刑11年

2015年04月15日 15: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4月15日电 (田明 张洛榕)随着驾驶证考试不断变革,网友吐槽“考个驾照越来越难”。虽然目的是为了交通安全,但却有人利用这来招摇撞骗。云南永善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某冒充驾校人员四处招揽学员,诈骗78名学员钱财51.28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2013年12月,被告人陈某以“不用考试也可以在云南曲靖市办理驾驶证”为名由骗取亲戚李某12000元现金。第一次诈骗成功后,陈某便开始以“曲靖驾校”的名义造假体检表、联网合同等涉案资料,并发放名片、张贴广告宣传单,以招揽“学员”到处诈骗钱财。

  据陈某交代,2014年,不断有学员在昭通永善县县城街面、冷饮吧、休闲室通过签订合同协议书、打借条、收据等方式向陈某缴费,等待办证,但都未领到驾驶证。2014年9月20日,永善县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陈某随即被抓获。同时,曲靖市运管处也证实,曲靖范围内并无“曲靖驾校”名称进行登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经查,被告人陈某因嗜赌成性,需要大量赌资,陈某就以10%的提成,让刘某、钟某为其在昭通市镇雄县、鲁甸县、巧家县等地介绍、招揽“学员”诈骗更多钱财。在一年的时间里,累计78名受害人被诈骗,涉案金额达51.28万元人民币,而所得赃款已被陈某用于赌博、消费等全部挥霍干净。

  永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认为,78名被害人不遵守相关规定,不按正规程序办理驾驶证照,是对自己、家人、社会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判决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其所得赃款51.28万元,上缴国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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