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修订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小区电梯维修不再扯皮
中新网南京4月15日电 (许纲 杨颜慈)小区电梯伤人该谁来赔偿?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和更新又该谁来出钱?4月15日,记者获悉江苏省人大审议通过《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修订案,今后类似问题不会再遭遇开发商、物业、业主甚至维保单位互相扯皮的情况。
近年有关电梯事故致人伤亡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电梯发生事故或故障后产生的社会影响远大于其他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影响。
现实中,住宅小区电梯在使用、维保、改造更新方面面临着种种窘境。如电梯特别是共有产权的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不清晰,常导致电梯安全管理、维保等无法及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后又互相推诿,伤亡事故赔付不及时。
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也导致维保不规范,救援不及时。电梯出现安全隐患时,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程序复杂,过程漫长,业主意见难以达成一致。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等没有缴纳维修基金的电梯遇到问题更加难以扯清。
江苏是全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第一大省。现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此次是十年来再次修订。新修订后的条例针对电梯、气瓶、游乐设施等与民生相关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的现实问题开出了药方。修订后的条例用较大的篇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条例还细化、明确了各类电梯使用单位,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使用单位。对一些老旧小区电梯的责任人则作出了兜底规定,即使用单位无法确定的,由电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督促所有权人确定,或直接指定使用单位。
条例还对保障性住宅等的电梯质量予以了关注,并要求电梯制造商明示备品备件、维修价格,不得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此外,据介绍江苏对气瓶实施进行信息化监管,每只气瓶都有一个“身份证”条码或二维码,信息平台可清楚查到哪些是超期未检瓶或报废瓶,超期气瓶即无法扫码充气。
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