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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诉讼危险驾驶万余件99%是男司机

2015年04月17日 14:57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

  (记者孙海颖)1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1年5月1日危险驾驶行为入罪以来,我省检查机关办理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逐年增多,2014年达到近5000件,2015年前3月已受理千余件。检方指出,量刑处罚措施较轻、涉案人员心存侥幸等原因是造成危险驾驶案件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

  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刘凌轩介绍,根据《刑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通俗的说,只要是醉酒驾驶血液含量在80mg/100ml以上的或者在路上飙车的,一经发现,即构成危险驾驶罪。

  据省检察院统计,自2011年5月至2015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11329件11384人,占全省受理刑事案件总数的10.15%,检察机关每办理6个案件中既有一件是危险驾驶案件。经分析,危险驾驶案件具有发案率逐年上升、发案集中在少部分地区、涉案以无业人员和农民为主、男性所占99%的高比例、涉案全部因醉酒驾驶引起等特点。4年来,受理危险驾驶案件超过500件以上的地区,依照数量从多到少分别是齐齐哈尔、哈尔滨、大庆、绥化,涉案人员中,5874人为无业人员,占总数的53.64%;农民3224人,占29.44%,国家工作人员233人,占2.13%,其中99.4%为男性,近年有向女性化群体发展的趋势。

  据介绍,多数涉案人员都心存侥幸心理,再者,对于危险驾驶罪处以最高六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一些当事人对此不以为然。目前,检察机关已经提交议案,将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危险驾驶罪处罚措施。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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