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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一季度案件查办和查处情况

2015年04月21日 13:04 来源:多彩贵州网  参与互动()

    贵阳纪检监察机关一季度立案查处9名县处级46名乡科级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问题最突出

  昨日,贵阳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案件查办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贵阳市纪委常委胡斌就贵阳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第一季度案件查办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进行通报。从查处情况来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等问题突出。

  一季度举报829件

  今年一季度,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829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5.4%。处置线索175件,同比上升110.8%。立案130件,涉案金额1884.1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30.28万元,同比上升64.6%,其中,县处级干部8件9人,同比上升166.7%,乡科级干部45件46人,同比上升400%;结案85件,同比上升30.8%。给予党政纪处分92人,同比上升24.3%,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同比上升100%;乡科级干部23人,同比上升130%。截至目前全市共对12人实施调查措施,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9人,同比上升72.7%。与此同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5起6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从处理的类型来看,问题相对突出的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分别占违规问题总数的48%、20%、12%。从结果上看,随着查办案件力度的不断加大,第一季度查处各类案件的增幅明显。

  “五一”假期严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吃喝

  “五一”假期临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吃喝等已被列为重点监查对象。为更有效的开展查办案件工作,贵阳市纪委监察局也欢迎市民通过来信、来访以及贵阳市纪委监察局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渠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提供线索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据悉,对于没有被立案调查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谈话函询、暂存处理、了结处理三种方式进行处理。

  ◎贵阳市科协党组擅自调整被纪委立案人员职务

  2015年1月27日,贵阳市纪委向市科协党组下达对市科协办公室主任曹鹏进行立案调查的决定书后,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刘元贵于2015年1月30日主持召开市科协党组会,商议对曹鹏等8名中层干部调动事宜。此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被调查人所在的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的规定,对曹鹏职务进行了调动。

  贵阳市科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及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猛,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泽渊在党组会上均未就曹鹏的职务调动提出反对意见。同时,调查中了解到,市科协党组在召开此次重要人事任免会议前,也未通知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派人参加,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经贵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对市科协党组班子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对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刘元贵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通报批评;给予市科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市科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猛,市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泽渊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案件:

  已移送司法机关的观山湖区原副区长周杰一案。其在分管的打击违法“种房”工作会上多次强调严惩违法“种房”,但自己却暗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户的贿赂。

  花溪区原政协副主席,石板镇党委书记吴同恒贪贿案。吴同恒滥用公权纵容违法砂石厂占地经营,收受相关人员贿赂,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息烽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高受贿,以权谋私。梁高在2011年至2013年担任息烽县交通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公路项目施工单位贿赂,并且以权谋私,违规私人经营息烽至遵义客运车从中牟利,梁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

  乌当区东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有萍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通过虚造房屋资料,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68万余元,在红线范围内伙同他人修建违法建筑,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170万余元,王有萍共分得54万余元,同时,王有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不当利益,收取“好处费”32.5万元,目前王有萍已移送司法机关。

  南明区云关乡摆郎村支书王家云,在2012年富源南路拆迁征收过程中,采取虚假手段,伙同他人伪造材料为某公司违法建筑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涉案金额611万余元汇入王家云及其妻、子账户中,王家云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1月30日,清镇市水务局水资源科负责人龚冬艳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发放的“专家评审费”1000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

  对开阳县宅吉乡政府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行为进行从严查处。2013年9月,开阳县宅吉乡政府违规向职工发放2013年维护烤烟收购秩序工作加班费,共计17.15万元;2014年宅吉乡政府领导班子又擅自提高标准多发放2013年目标考核奖金26.1万元,违规发放2013年加班等津补贴25.3万元,共计涉及金额68.55万元。

  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宅吉乡党委书记、现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局长谢强作出撤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局长职务的处理;给予宅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丁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宅吉乡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职务,并提名免去宅吉乡乡长职务;对宅吉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林海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乌当区委群工委副书记、区群工中心常务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苏国斌,乌当区交通局海事处副处长杨章庆、开阳县水务局永温联合灌区管理所副所长邓生奇、南明区市政所市政维护科科长郭鸿、云岩区头桥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岳玖阳,今年春节期间,违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观山湖区金华镇上铺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朝林违规办酒被立案调查,花溪区燕楼镇机关党支部退休党员郑文良违规办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云区艳山红镇摆拢村党员刘天翔、郭明辉、杨成芬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打麻将、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及其它处分。花溪区投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昌伟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和本人违规填报误餐补助1700元,受到党风警告处分。(贵州商报 李楠)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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