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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协作办原党委副书记何继雄隐蔽受贿花样多

2015年04月30日 17:1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城中村改造中,市长、村官、开发商三方合谋出卖村集体利益以获取回报,2014年广州冼村曝出的“腐败铁三角”案震惊世人。记者了解到,冼村腐败窝案的余震仍在蔓延。29日,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继雄涉嫌受贿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作为冼村腐败窝案的一份子,何继雄被查出的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其任广州天河区沙河、龙洞、冼村等街道办领导岗位时,且多数与房地产有关,干股分红、报销费用、新年利是等隐蔽受贿形式层出不穷,涉嫌受贿金额总额超过2600万元。

  与曹鉴燎“合伙腐败” 勾结地产商牟利

  在2008年12月任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前,何继雄曾先后是广州天河区沙河、龙洞、冼村等街道办领导。何继雄被查出的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其任职天河区各街道办领导岗位时,大部分与房地产有关,且和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受贿长达十几年。

  2014年,广州冼村腐败窝案被曝光后,市长、村官、开发商“腐败铁三角”也随之浮出水面。据报道,上世纪90年代,在不兼任沙河镇委书记、镇长后,曹鉴燎把老部下何继雄提拔为沙河镇镇长。何继雄说,1999年曹鉴燎亲自给他送上巨款,这让他心甘情愿跟曹鉴燎一起捞钱。

  赵汉杰就是曹鉴燎介绍给何继雄的。检方指控,2011年至2012年间,何继雄与广州市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何月霞、叶卫清等人相勾结,为赵汉杰租赁兆联公司沙河濂泉服装批发市场物业提供帮助,收受赵汉杰以炒卖商铺分红名义贿送的贿赂600万元,其中何继雄分得人民币24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兆联公司原董事长何月霞为何继雄的姐姐,兆联公司原是集体乡镇企业,2002年改制为公司职工持股,主攻物业租赁业务。

  何继雄在庭上称,炒卖商铺分红是赵汉杰主动问自己是否感兴趣,自己支付了租金、押金等,当成了一种投资。六间商铺,他和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各拿了两间,何月霞和叶卫清各拿了一间。600万元转租款其中200万元给了曹鉴燎,何月霞和叶卫清各分得80万元,剩余的240万元归其所有。“但我感觉钱来得太快,就没敢拿,放在了李国明(商人)那里。”

  在曹鉴燎于2013年12月被广东省纪委通报落马后四个月,何继雄与何月霞也相继接受调查。

  检方指控,何继雄个人或共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663万元、价值人民币107万元的购物卡、港币1万元、美金5000元。

  何继雄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在金额和定性方面有一定异议。

  炒商铺、收汽车 城市化发展急流中的利益漩涡

  在城市化发展急流中,伴随地价飞升,一些城市中出现了拥有大量资产、厂房、物业的“城中村”,因制度不完善、财务不透明,“城中村”这个香饽饽成了利益集团争夺的焦点,也同时成了腐败频发的重灾区。

  检方指控,1996年至2014年3月,何继雄利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龙洞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先后多次为广州市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樊志华在工程承接、人事任命等事务中提供帮助,收受其贿送的所谓商铺转租款人民币120万元、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购物卡、港币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9万元的丰田佳美小汽车一辆。

  但何继雄却认为,接受商铺转租款时,自己已离开龙洞街道,到了冼村工作,认为120万元转租款不应算贿赂。

  起诉书显示,1997年以来,何继雄利用职务便利,为担任过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兼任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的冼瑞洪在人事任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各项帮助,于2000年左右,收受冼瑞洪贿送的出国考察费美金5000元;于2001年收受冼瑞洪以人民币120万元购买的商铺6层,占为己有。

  对于此项指控,何继雄无异议,全盘认罪。

  分红、利是、报销 受贿穿上“隐形衣”

  庭审信息显示,何继雄的不少利益输送是通过报销费用、新年利是、干股分红等隐蔽形式得以实现的。

  值得关注的是,检方指控何继雄与其姐姐何月霞为李国明所控制的公司承租兆联公司所持多项物业提供帮助,收受其以干股分红的名义贿送的贿赂,至2014年,共同收受1540万元,其中何继雄分得850万元,何月霞分得690万元。

  何继雄在庭上辩称,850万元的分红并非干股所得,自己有真实出资以及相关收条,只是因为自己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只能通过其他亲属来匿名持股,应当算是经商行为。

  起诉书显示,自1998年开始到2012年止,何继雄利用职务便利,为兆联公司在工作协调、物业管理等方面提供各种帮助,以报销费用、提取现金等各种方式,收受该公司贿送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221万元、购物卡104万元并占为己有。

  何继雄则辩称,“感谢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其姐姐何月霞在过年时给的新年利是,自己并不知道钱来自兆联公司。而购物卡则分给了业务联系人、离退休老同志等,并非据为己有,自己只是留了一部分;至于报销费用,则通过叶卫清办理,主要是几单餐费和广州市协作办的旅游费。

  在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何继雄部分受贿系通过其姐姐何月霞完成,而何月霞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此类受贿能否认定为利用职务便利受贿。公诉人认为,不能狭义理解利用职务便利。而辩护人则称,不能将职务便利无限扩大。

  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冯璐、赵瑞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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