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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发布黑客程序 警方依法不执行拘留处罚

2015年05月04日 10:52 来源:多彩贵州网  参与互动()

   昨日,记者从铜仁市公安局获悉,印江县一15岁少年喜欢电脑游戏和制作软件,12岁就开始学习编程,近日制作出黑客程序,由于好奇将该程序发布在网络上,被警方依法查处。

  据悉,一注册名为“不吃药萌萌哒”的网民日前在百度贴吧发布了一条“本人制作的傻瓜式黑客入侵软件”的信息,并将制作的程序发到百度网盘,附有软件使用和功能说明。该信息被印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互联网巡查时发现,经初步核查,信息中所述的程序是一个计算机黑客程序。

  随后,印江县网安民警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年仅15岁的少年张某有重大嫌疑。经传唤,张某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张某交代了自己3年前开始学习编程,并于近日编写了一个黑客程序,其功能主要是让运行程序的计算机死机,远程控制和打开某个网页或程序,并能获取对方IP、账号和密码。

  张某表示其制作该程序只因比较喜欢电脑游戏和制作软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将自己制作的黑客入侵软件发布到了互联网上,并没有想要达到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包括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提供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以及包含有各种恶意代码程序的下载服务,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的软件和媒体,销售、出租、附赠计算机病毒程序以及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的软件和媒体,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

  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制作黑客软件并发布到互联网上,应被行政拘留,因张某未满16岁,印江警方依法不执行行政处罚。(贵州商报 兰荣江)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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