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后将医院作为“根据地” 扒窃作案16次
2015年05月05日 16:16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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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医院内及附近专门扒窃病人及家属6700多元钱财。5月4日,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月,并处罚金1万元。
刘某某,男,45岁,小学文化。无户籍及固定住所,曾先后因盗窃两次被判刑,6次被劳教。去年9月初才刑满释放。同月10日,他就溜至长沙市开福区某医院门诊大厅,扒得被害人吴某某内有900元现金的钱包一个。出狱初次轻易得手后,他便把人来人往的医院作为他的“根据地”。在2014年9月至11月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他先后在医院大厅、电梯口、抽血处、地下通道、挂号处等地16次扒窃作案,共盗得病人及家属钱物6754元。仅11月28日一天的时间内就作案4次。
12月4日,刘某某在该医院门诊门口准备再次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示:像医院这样情况复杂难以控制的部位,人们更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