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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与不雅视频女主角撞脸生活被扰 报警求助(图)

2015年05月06日 11:17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

鹤壁一女老板与不雅视频女主角撞脸 报警讨说法

L女士走进派出所举报视频事件

  核心提示|5月5日,被微信朋友圈“不雅视频”困扰至极的浚县女老板走进派出所报警求助。她的遭遇居然是视频女主角背影看着与她有点像。

  事件:一段不雅视频让女老板崩溃了

  昨日,在浚县公安局卫溪派出所,长相俏丽的L女士一脸疲惫和愤慨。今年29岁的她,有两个孩子,在县城开了家服装店,夫妻恩爱,小日子过得很不错。

  不料,半个月前,朋友圈里一段不雅视频让她躺着中了枪。提到不雅视频,L女士落着泪说:“真不是自己,被这个事儿整怕了!”

  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的一段淫秽视频,被别有用心的人和她联系在了一起。传播者把她的店名、街道名、姓名都说了。

  半个月前,她的一位朋友向她透露了微信朋友圈传播的一段视频与她“有关”。L女士虽然知道不是自己,可来自朋友圈的泛滥流言让她不寒而栗。她在微信上极力澄清,流言飞语依然汹涌而至,让人难以抵挡。

  L女士极为气愤地表示,视频事件给她造成了很大压力,这种污蔑和诋毁,她心里难以承受,一定把这个始作俑者弄出来,让其付出法律代价。

  说法:视频非女老板,传播者要担责

  接到报警,浚县公安局卫溪派出所民警很重视,据公安部门初步认定、对比,视频中女主角与L女士背影相似,正面照明显不符,视频中女主角并不是女老板。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受理,正着手调查中。民警告诉大河报记者,微信朋友圈调查取证太难,查处有困难。如确定了始作俑者,当事人可以维权。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

  鹤壁市资深律师王先生表示,因为背影像,这起事件可谓捕风捉影,捏造、篡改损害他人名誉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且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等违法行为都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大河报记者谷武民通讯员李萌萌文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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