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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忠县两官员被查 一人因受贿获刑五年六个月

2015年05月06日 1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5月6日电 (刘相琳)中共重庆市纪委6日通报称,重庆綦江区南州中学原校长蒋发林因受贿罪获刑五年六个月,重庆忠县交通委员会副调研员、移民新城大道工程项目部经理吴正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重庆市纪委通报称,经查蒋发林在担任綦江区南州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中共重庆綦江区纪委表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经綦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蒋发林开除党籍处分,经綦江区教委研究,决定给予蒋发林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记者查阅公开的蒋发林一审受贿刑事判决书发现,与蒋发林一同因受贿获刑的还有其司机张宁川。张宁川因犯受贿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书中称,经审理查明,蒋发林于2005年8月起,担任南州中学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被告人张宁川系南州中学聘用驾驶员,负责为蒋发林开车。2008年4月至2014年1月期间,蒋发林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张宁川三次收受他人好处费16万元,单独收受他人好处费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另一起案件查处通报称,近期中共重庆忠县纪委对该县交通委员会副调研员、移民新城大道工程项目部经理吴正和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吴正和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部分问题已涉嫌犯罪。日前,忠县纪委已将吴正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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