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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暴打男童者系精神病重点管理对象 其父称看管很严(3)

2015年05月08日 04:3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探讨

  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

  昨天,打人者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消息曝出后,不少网友都对“精神病人实施暴力后是否不用担刑责”的问题提出了疑问。

  主要从事精神病学方面司法鉴定的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表示,如果患有精神疾病,出现了违法犯罪行为,要对他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看他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以此评定他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要鉴定实施犯罪行为的病理动机,是否是幻觉臆想导致的,他对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行为的危害有没有充分的认知。”

  孙东东表示,如果鉴定结果是确实有精神疾病且又是病理动机,则按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经过鉴定发现实施犯罪行为时属于无责任能力,虽然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却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来负担。本人有能力赔偿就由本人来负担,本人没有能力负担则由病人的监护人来承担责任。”孙东东说。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表示,如果经过鉴定,王蛟龙事发时有责任能力,那么如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还要等被打孩子的伤情鉴定出来以后才能判定,现在还不好说。如果被打孩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重伤乃至更严重的后果,王蛟龙可能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观点

  精神病人家属应尽监护责任

  此外,此次“精神病患者街头暴打2岁男童”的事件也引发了网友关于不受管束的精神病患者在公共场所存在隐患的讨论。

  针对精神病人为什么能在大街上随意闲逛的问题,高铭表示,现在很多精神病人会因为经济条件限制、家里无人照顾或医院床位不足等原因不在医院治疗而是回家恢复,无论是根据法律或情理,这部分在家的精神病人其亲属都负有很大的监护责任。如果精神病人在外因打人等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根据法律家人应该对此负责。

  孙东东也认为,洛川发生的这次事件再次凸显了精神病人的监护问题。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经或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住院治疗。虽然法律上有规定,但很多病人的家属在监护方面却没有尽到足够的责任,“这个问题已经强调很多次了,精神病跟其他病症是一样的,作为家属如果觉得有困难,可以去找政府相关部门,但是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不能放任不管。”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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