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纪检介入河北判决书“乌龙”事件 院方表示引以为戒

2015年05月08日 2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石家庄5月8日电 (记者 陈国林 艾广德 )中新网5月8日以《河北又出现“乌龙”判决书 陪审员证实完全不知情》为题,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一起民事案件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报道发出后,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和石家庄市中院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关注,石家庄裕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也约见中新网记者,及时通报该院对这一事件的处理进展。

  据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政治处主任韩志国介绍,报道发出后,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和石家庄市中院有关负责人相继做出批示或致电,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案件当事人以满意交代,并及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

  当晚,负责媒体接待工作的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研究室向中新网记者提供了书面通报。据介绍,获知媒体、网友关注此案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由纪检部门牵头成立调查小组,针对媒体报道内容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经初步调查,报道中所称案件存在程序问题基本属实,合议庭成员确未全部参加庭审。其他相关细节有待进一步核查,待全部核查清楚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对于此事,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规范审判纪律,狠抓制度落实,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同时教育法官增强责任心,提高司法技能和水平,真正使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感受到实体正义、更要体现程序正义。

  该院有关负责人说,感谢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对我院工作的监督,真诚地欢迎各界对该案继续关注。(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