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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问题多 福建龙海“越南新娘”离婚案趋增

2015年05月11日 18: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漳州5月11日电 (陈志龙 黄金叶 高淑萍)福建龙海市人民法院11日披露,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一名“越南新娘”与她的漳州丈夫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自愿离婚。

  而这已经是今年前4月龙海法院受理的第三件涉越南新娘离婚案。

  据介绍2013年6月,经媒人介绍,林某与越南女子颜某相识。相处一个月后,二人便到福建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正式步入婚姻殿堂。

  然而,近两年的婚后生活,二人因双方性格不合、语言不通,婚后经常发生争执,感情逐渐疏远,家庭婚姻生活一直不愉快,遂男方林某向法院起诉。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龙海市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1月至今,该法院共受理涉越南新娘离婚案件13件,仅今年前4个月就受理了3件,且大都是跑回越南或离家下落不明,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

  法官说,“越南新娘”虽一时为农村大龄男青年缓解了婚姻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家庭问题也层出不穷。首先,由于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就“闪婚”,婚前缺乏基本的了解,感情基础薄弱。

  其次,婚后一些跨国新娘因语言、环境、习俗等差异无法适应异国他乡的生活,部分跨国新娘以回娘家探亲为由一去不回甚至不告而别回越南。有些已婚男性为结束婚姻迫不得已提起涉外离婚案件。

  针对“越南新娘”离婚案的不断上升,法官提醒,跨国离婚系涉外诉讼,处理起来麻烦,由于有些被告下落难以查明,法院只能通过涉外途径送达法律文书,按法律规定应对相关文书材料进行翻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如若外交途径无法送达,则需要刊登公告,加上开庭、缺席判决、上诉期等时限,审理期限较长,将耗费原告大量时间、金钱成本。因此,法官提醒广大农村地区在选择该类涉外婚姻时要慎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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