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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一审判非法传销者收监并处罚金

2015年05月11日 1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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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肇庆5月11日电 (黄耀辉 汪春芳 陈希云)非法传销者罗某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在广东肇庆被判入狱五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下同),并退赔被害人损失2万元。肇庆市中级法院发言人11日表示,目前,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013年11月24日,湖南籍男子廖某应女网友邀请来肇庆游玩,却被骗落入当地传销窝点,被拘禁该市端州区睦岗某出租屋内,被男子罗某、王某、林某、阮某等人,拿走其身上的现金、手机和银行卡,并遭到殴打。此外,罗某等人还取走廖某卡中的2万元存款。同年12月3日,廖某逃出该窝点。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广东阳江市男子张某。张某2013年12月12日被网友骗至该传销组织另一窝点。张某随身携带的现金、苹果手机以及银行卡被收走。为迫使张某参加传销活动,罗某等人对其进行殴打威胁。同年12月21日张某逃出并报警。

  端州区法院一审判被告人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总和刑期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罚金2万元,并退赔被害人廖某损失2万元。被告人王某、林某、阮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王某、林某、阮某不服一审判决,去年9月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案件二审期间中撤回了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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