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跨行政区域法院受理告区县政府案件量大幅增长
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的整建制综合试点改革法院,北京四中院自2014年12月30日挂牌履职以来,四个月时间受理的案件数量达到了去年全年全市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数量的1.3倍。
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作为全市首批跨行政区划整建制改革试点法院,四中院挂牌履职之初就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坚决清除限制当事人立案的各种“土政策”和人为障碍,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力求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吴在存:整个去年全年,全市法院受理的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总和216件,四中院成立以来,告区县政府的案件都由四中院来审理,告区县政府的行政案件286件,就是说四个月的受案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案件量还高出70件,是去年全年的1.3倍。也反映出四中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案件管辖审理在有效防止、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扰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
四中院已受理的行政案件几乎涉及区县政府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征地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诸多类型。其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和房屋征收补偿案件大多发生在与民生相关的行政管理领域,占行政案件收案总数的七成以上,表明涉民生行政案件仍是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行政案件分布区域不均衡,目前共有14个区县人民政府涉诉,其中海淀、朝阳、西城、东城等城区政府涉诉案件数量较多,约占行政案件总数的76%,行政应诉压力较大。同时,区县政府应诉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