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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汪智勇被判无期徒刑

2015年05月14日 12: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昨日(13号),记者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处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汪智勇无期徒刑。

  2014年11月5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汪智勇(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查,汪智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00余万元;在政府拍卖土地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信贷资金转贷他人,违法所得12万余元。(记者 刘虎)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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