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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癫痫发作女子掉落砖窑 自身负主要责任

2015年05月18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杭5月18日电 (陈立烽 袁英)癫痫发作掉落砖厂热窑内,造成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损害责任由谁承担?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18日披露,该院对一起健康权纠纷作出判决,癫痫病患者自己承担75%责任,砖厂承担25%责任。

  2013年2月,原告熊某的丈夫到被告王某开办的机砖厂做工,原告随丈夫到机砖厂生活,并帮其丈夫在机砖厂干些零星工作。2013年6月24日傍晚,熊某在砖厂的砖窑顶上晒衣服时,因癫痫病发作昏倒而被热窑内高温物烧伤,住院治疗98天,进行了四肢截肢手术,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原告熊某起诉被告砖厂所有人王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74万余元。

  被告王某辩称原告是为晒衣服擅自爬上砖窑顶上,因癫痫发作昏倒而被热窑内传递到窑面的高温灼伤,不是安全设施的问题,而是其自身身体状况导致,原告应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熊某是成年人,明知自身患有随时可能发作的癫痫病,不注意自身安全,上到砖窑上晒衣服,其丈夫又是机砖厂的窑工,原告应当意识到危险而进入窑上并发生事故,该事故不属于工作期间内发生,且原告因癫痫病发作昏倒后不能呼救,也无法自力救助,是原告受到严重伤害的主要原因,故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机砖厂无证经营,王某作为机砖厂的所有人明知生产机砖的工作环境较恶劣,仍滞留有癫痫病的熊某在厂区生活,并对其到窑上晒衣服的危险行为不予制止,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据此,应由熊某自行承担其损失75%的责任,机砖厂的所有人即王某承担25%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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