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APP

中新视频

中新网

民政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1日起试点推行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4: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版权声明:中新视频版权属中新社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的使用行为,本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等地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等地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会议指出,为了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决扛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主体责任,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

  会议强调,要对照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审核,强化政务公开,确保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依法有序。(制作 隋致远)

责任编辑:【吉翔】

特别推荐

视频排行榜

关于我们| About us|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法律声明|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3042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