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订立条文监管预缴式消费交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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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订立条文监管预缴式消费交易

2010年07月07日 1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香港明报新闻网报道,鉴于大型瑜伽中心倒闭、揭发预缴式消费受法例监管不足,港府计划订立专门应用于消费交易的刑事条文。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指出,目前预缴式消费日趋普及,消费者一般可享折扣优惠的同时,预缴费用可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不过,当企业并无意图或能力提供合约规定的产品,却仍接受预缴费用欺骗消费者,便会构成问题。

  遇到这情况,现时消费者可以提出民事诉讼。不过,大部分消费者未必愿意主动透过法庭解决问题。另外,现时当局可援引《盗窃罪条例》所订的刑事罪行和普通法的“串谋诈骗”罪,打击这种不良手法,但成功与否,仍须视乎个案的事实和证据是否充分,而且举证门坎较高。

  陈家强指,针对现行法例的局限,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打算在一般刑事法罪行以外,订立专门应用于消费交易的刑事条文,禁止任何人在接受付款时,有意图不提供合约订明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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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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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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