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9月11日电 题:从煲蜡到放孔明灯 香港中秋习俗新旧杂呈
中新社记者 贾思玉
“切勿煲蜡及放孔明灯!”一周前,香港特区政府已开始通过各路媒体宣传上面两种行径的隐患及可能面临的处罚,苦口婆心,不厌其烦。但时值中秋,蜡烛、荧光棒销情佳,孔明灯亦再现夜空。可见香港旧习俗之醇厚、新习俗之渐行。
人唯旧,器唯新。港人过中秋,新旧交替。品月饼、吃团圆饭、赏花灯,保留合家欢聚的传统佳节内涵;但在“做节”的形式上,前有嵌入集体记忆数十年的煲蜡,后跟晚近几年风起的放孔明灯,皆围绕“玩火”创新,皆引发节日气氛与安全隐患孰重孰轻的争议。
据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何佩然教授介绍,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每逢迎月夜、中秋节及追月夜,香港维多利亚公园的草地及郊野公园的海滩势必人头攒动。不少家庭会带小孩子玩灯笼,或用蜡烛在草地或沙滩上砌出各式图案,烛光点点,气氛温馨。
后来不知谁家小孩,将玩剩的蜡烛置于月饼铁盒中,用火煲成液状,然后向滚烫的蜡液喷水,火球就会腾起。“煲蜡”的游戏由此衍生,令追求刺激的青少年视中秋为一年一度的“合法放火日”。
此后每年中秋节,香港皆有不少人因“煲蜡”而烧伤、烫伤,甚至毁容、失明;香港一些公园亦留下大量难以清理的蜡渍,且易酿火警。香港政府自1990年代开始严加规管,在2003年则立法禁止煲蜡等危险行为。
但仍有港人不甘让煲蜡化为记忆。据统计,近三年香港公立医院急诊室每年平均接获10宗煲蜡烧伤个案。
当纸皮或柚皮灯笼被电灯笼、荧光棒取而代之,蜡烛引领的风潮也逐渐式微。近几年,在香港沉寂多年的放孔明灯活动有复兴趋势,中秋时有人在灯上写字再放飞以许愿祈福。
除可在新界的纸扎品店或文具店买孔明灯,亦有人通过网络售卖,要价从港币数元至上百元不等。记者以顾客身份问询,销售者强调灯体以阻燃纸制作,1米高的灯室外放飞能轻松达至500至800米高空,燃料可支撑漂浮10分钟左右。
被问到“放孔明灯是否犯法”,对方只建议不要在公园、闹市区放飞,又说可像风筝一样用绳子操控灯的起落。
去年中秋,两个孔明灯残骸坠落东铁列车引致车顶起火,上演了惊险一幕。今年,香港渔护署、康文署、民航处等连番强调,市民于郊野公园、公园等公众场所以及机场5公里航道范围内和受管制空域放孔明灯,或面临检控。其中,在康文署辖下场地煲腊或放孔明灯,一旦定罪,最高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14日。
孔明灯相传是诸葛亮为传递军情而发明,与中秋本并无关系。何佩然教授指,漫天飘散的孔明灯可能引起山火;干扰外露的电缆、电塔;甚至扰乱机师驾驶飞机。“以前航空、铁路等经济活动毕竟没现在频繁。传统风俗不一定适应现代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