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近日是非不绝的元朗恒香老饼家,于中秋节正日入禀高院,指早于2008年与元朗大马路总店铺位业主签约,欲于今年9月前以4000多万元购下铺位自用,岂料遭人捷足先登,被新买家以5000万元购得铺位,恒香遂入禀控告原业主及新买家。
恒香合记投资有限公司入禀,就元朗大马路65号地皮连物业的业主利铭有限公司,利铭股东詹耀良、詹荣良及詹伟忠,及新买家浩悦有限公司。
入禀状指出,恒香合记早于2008年与利铭的3名股东签约,指恒香会于最迟今年9月18日前以4023万元,透过购入利铭股份而成为物业业主,惟利铭却于今年9月3日与浩悦签临时买卖合约,以造价5000万元把铺位出售。恒香合记现要求利铭3名股东履行2008年协议。
数据显示,恒香股东于1977年购入涉案楼高3层的铺位,面积合共3150方呎,向来全幢自用,3年前转售予利铭套现约3000万元,然后按月付16万元租用全址。利铭上月入禀高院,指恒香自去年4月起一直未有交租,欠租达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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