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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客假过境真留港案件趋增 港府吁勿以身试法

2012年04月10日 08: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今年前两个月发生逾千宗讹称经香港过境到海外,实际却在过境期间留港旅游的案件,全被入境处识破及被拒入境;上月更接连发生两宗以有关手法来港,并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作虚假陈述的个案。

  特区政府入境处表示,一旦涉及虚假陈述有机会被检控,呼吁旅客勿因贪方便以身试法。入境处又强调,内地孕妇无法透过此途径来港分娩,因怀孕超过28周的内地孕妇,即使持护照经香港到外地旅游,也会被入境处拒绝入境。

  目前,内地人持护照经香港前往外地,可免签注留港7日,入境处边境管制(铁路)科副指挥官何家荣表示,内地人经香港到外地的人次近年逐年递增,去年更高达87.6万人次,较前年增约12万人次,但部分内地人贪方便,借词经香港外游,实为留港旅游购物,变相是“个人游”7日,今年首两个月便发生1000多宗类似个案。

  何家荣表示,此类个案只属违规,未有触犯法例,一般只会拒绝入境了事,但若涉及向入境处人员作虚假陈述,则属违法,最高可判监14年及罚款15万元(港币,下同),呼吁旅客勿以身试法。

  他表示,内地人持护照入境香港时,入境处人员会询问入境目的和外游地点,并需出示机票和外国签证,然后关员在其护照盖上独特印章才准入境,“经陆路的印章是红色,空路是黑色,海路是绿或紫色”。他续说,方形印章代表入境香港,圆形则代表从香港出境,若内地旅客回程时,护照上没集齐一对印章,便能证明旅客一直留港,违反入境规定,入境处会在其护照留下标记。他提醒内地人切勿涂改标记,否则会触犯管有虚假文书罪。

  据悉,内地人冒违法风险,持护照来港,而非港澳个人游签注留港7日,主因是很多内地人都离乡在其它省市工作,要申请双程证须在所属户籍地,甚不方便,“例如户籍在湖南的人,在广州工作,申请双程证便要回乡,很麻烦”。消息又指,内地人能网购小型航空公司机票,毋须预缴费用,便能获电子机票,向入境处证明有外游计划,比收费100元的个人游签注申请更省成本,而他们网购的机票,多数是前往印度尼西亚、泰国等毋须预先签证的国家。

  另外,何家荣强调,内地“双非”孕妇无法透过此途径来港产子,因怀孕超过28周的内地孕妇,不论持护照或其它签注入境,都必须有香港医院的分娩预约,才获准入境。至于怀孕未足28周的内地孕妇,何家荣则指,前线人员会小心盘问,绝不让内地孕妇借此留港“冲急症”分娩。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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