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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慈善在规范中成长

2012年04月28日 13: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都市寺庙如何管理金额巨大的“十方供奉”,佛教慈善在现代社会应当遵循怎样的准则……在为期两天的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上,近千名高僧大德、专家学者围绕佛教慈善等话题进行探讨,为更好地实现佛教慈善规范化建言献策。

  “十方供奉,还给十方。我们将各方信众捐赠的功德钱再次捐赠给社会,无论信众捐赠的数额多大,留在寺庙的钱从不会超过1500万元。”一座位于繁华都市、香火十分鼎盛的寺庙的方丈这样讲述其资产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教授温金玉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佛教界一直秉持“弘法利生”的准则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包括植树造林、维修长城、拯救大熊猫等,尤其是在2008年的冰雪灾害和汶川大地震当中,佛教界所秉持的慈悲情怀得到了充分展现。

  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富裕的寺庙开始热衷于“建大庙、修大佛”,搞大排场,而忽略自身的修行,甚至导致一些修行人道风不正,生活腐化。为加强寺庙内部建设,中国各地宗教事务主管部门相继出台规定,引导和支持各地寺庙将资金多用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普陀山是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据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普陀山佛教协会出台《普陀山佛教协会慈善公益事业工作规程》,规定慈善公益经费需纳入佛教协会财务支出预算,并对慈善公益经费使用投向、使用监督等作出规范,规定佛教协会慈善办公室需对立项的慈善公益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深圳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景海峰说,在“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当中,寺庙十分清贫,没有更多资产需要管理。但对于身居闹市、各方信众竞相“供养”的都市寺庙而言,如何规范管理,“让资金说得清去向,还方丈一个清白”,则成了一个必须面临的课题。

  建于1983年的深圳弘法寺是深圳第一座由政府筹建的寺庙,到寺庙上香的游客最高峰时一天多达近10万人次,再加上一些企业老板常到寺庙“捐赠功德”,因此寺庙所得“供养”十分丰厚。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印顺法师参加了本届世界佛教论坛。印顺法师说,弘法寺一直坚持“以道风建设为中心,以慈善和文化为两翼”的宗旨,连续5年被评为深圳十大慈善机构之一。早在2008年以前,弘法寺为社会兴办希望学校、建医院、修桥铺路、赈灾扶贫等爱心捐款就达2500多万元。目前弘法寺的公益慈善活动已深入到社区。

  为确保寺庙慈善公益事业的规范化发展,弘法寺成立了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会,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弘法寺还通过网站、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和通讯手段,及时有效地组织发动信众,凝聚各界力量,开展“一元钱捐助”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慈善活动。

  同时,弘法寺注重制度建设,引进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寺庙资产进行审计,每季度审计一次,并公开财务报表接受监督。在弘法寺协助深圳市相关部门制定的《深圳市佛教中长期发展规划》当中,佛教公益慈善已形成制度规范。

  据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介绍,北京龙泉寺也建立了仁爱基金会,仁爱基金会自2006年创建之初就订立规定:凡是捐款,全部用于被捐助人。基金会有6个项目常年开展,包括助学、老年人关怀等。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支持佛教等宗教界人士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今年2月,中国国家宗教局等6个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供政策指导。该意见提出了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范围、基本形式,可以享受的扶持优惠政策以及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作出了明确要求。

  深圳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宗教组织作为非营利社会团体,在吸收社会捐赠,引导社会财富和资源兴办学校、医院、社区慈善服务机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未来几年内,宗教慈善力量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记者吴俊 高路 赵博)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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