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15年:在经济民生政制等多方面取得成就(2)

政制发展
香港的政治体制自回归以来根据基本法循序渐进向前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2月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普选时间表。2017年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立法会全部议员可由普选产生。
香港特区立法会亦于2011年3月3日及5日分别通过《2010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以提升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的民主成分和扩阔市民参政的空间,为迈向普选铺路。
对外事务
作为一个国际大都会,香港继续在国际平台上扮演积极角色,包括以“中国香港”名义出席国际会议,亦以“中国香港”的名义与世界各国、各地区有关组织签署了300余份双边协议。
香港成功举办了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2006年世界电讯展、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马术比赛和2009年东亚运动会,并参与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充分证明香港具备举办国际大型活动的能力。
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区政府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截至2012年1月1日,已有144个国家和地区同意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或享有落地签证的安排。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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