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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大学生以滴蜡等毒招殴打男友 被控伤人罪

2012年08月02日 09: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浸会大学一年级女生为求与分手男友复合,在宿舍内向男友施以掌掴、滴蜡、“爆樽”等毒招殴打。女生1日承认伤人罪,透露男友甘愿被打及拍裸照,更多次言语间说话侮辱被告。裁判官斥责女生可选择原谅男友,否则便应放弃对方,即使男友甘心被打,女生亦不可以眼还眼。

  获准保释候判的20岁被告邓万盈,原被控伤人及刑事恐吓两罪,她昨承认伤人罪,恐吓罪则获不提证供起诉。

  浸大发言人指出,由于案件尚未完结,故暂未能作出回应,但强调若邓及其家人有需要,校方必会给予协助及提供意见。辩方亦透露,邓现时已在浸大心理辅导中心接受辅导。

  每次均有大批友人陪同到庭的被告,昨亦呈上40多封由她本人、家人、教师及同学等撰写的求情信。辩方求情时指出,男方明显有挑衅被告,令素有情绪问题的女友犯案,例如他曾不止一次向被告表示,自己对其他女性有性幻想。

  然而,主任裁判官林伟权认为,即使男友同意,亦不代表被告可打人。他指出,若男友做错事,被告或可选择原谅对方,并做回朋友;如不想原谅,便放弃对方。案件会押后至8月15日判刑,其间等候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被告与男事主自2010年开始拍拖,今年5月8日下午4时许,男方造访被告的浸大宿舍,两人因琐事争吵,被告激动下先后以掌掴、滴蜡、“爆樽”等向男友拖虐。男友其后离开并到大埔那打素医院求医及报警,他向警方表示,由于他在今年3月提出分手,被告即表示会将他的裸照发送给其父亲,又会损坏其住所。

  被告两日后到警署自首,警诫下承认曾殴打男友,但否认恐吓对方,并指对方是自愿提出拍裸照。男友经检验后,证实其头皮有红肿,头部及身处多处亦有损伤,留医一日后出院。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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