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香港莲香楼告穗莲香楼 要求其撤销“莲香”商标

2012年09月20日 11: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香港莲香楼指控广州莲香楼将其出产月饼运到香港出售,侵犯香港莲香楼商标,于是向法院起诉申请禁制,并要求撤销广州莲香楼在其他餐饮领域的商标注册,案件今天开审。

  香港莲香楼称,酒楼制造月饼已有多年商誉,1949年后,港穗莲香分家,在1984年之前,虽然广州莲香楼曾经运月饼到香港出售,但都是以“珠江月饼”名义经销。但从1990年起,广州莲香楼开始用回“莲香月饼”名义并在港出售月饼,侵犯了香港莲香楼商标。

  广州莲香楼则辩称,港穗两地莲香楼有协议,可共享“莲香”招牌,因此,广州方面并没有不诚实使用“莲香”商标;现在香港莲香楼掌舵人颜尊辉,在2000年曾与广州莲香楼代表签订谅解协议。

  但颜尊辉今天供称,当年他只是听先父颜志人指示到广州签文件,他不了解内容。

  莲香楼1889年创立于广州,靠粤式点心打出名堂。香港莲香楼于1918年开业,颜乐天从广州来港打理。颜乐天于1949年去世后,交由二子颜志人和三子颜同珍掌管。颜同珍2006年去世,便交其子颜尊辉打理莲香楼业务。颜志人于2008年3月去世,终年88岁。(记者 刘秋伟)

【编辑:程涛】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